北京5月出台网贷整改验收办法 聚焦五大问题

     发布时间:2017-04-25 07:10:22
 来源:网贷天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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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在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会长工作会议上,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副巡视员沈鸿披露了北京地区网贷行业整改最新动态。他表示,北京市将于5月公布网贷平台整改验收办法,并启动验收工作,现存平台需要重点解决五大问题:资金存管、风险准备金、线下门店、集合标、引入机构资金。

合格一家,公示一家

自今年2月中、下旬开始,北京金融监管部门陆续对北京地区网贷平台发出《事实认定整改通知书》,涉及8方面148条,截至目前已下发380余份。沈鸿表示,在北京发展的机构,不管是否叫做“P2P”或“网贷”,只要在网上从事相关业务,都要纳入监管。

按照要求,网贷平台收到事实认定整改通知书后,须在15个自然日内提交整改计划,后续每隔15日上报整改进度。当企业自认为整改完毕,应向专项整治办公室提交整改报告和验收申请,通过监管部门验收后才能申请备案。

沈鸿在会上透露了"验收备案"的基本原则:高标准、严要求、可操作。北京网贷整改验收办法根据一个“办法”三个“指引”制定,即《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和《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信息披露指引》。

“验收过程中,重质量,不唯数量,不论出身,不论大小,不设批次,合格一家、公示一家。”沈鸿表示,网贷平台在贷款限额、资金存管等硬性要求上须合规,对于一些存量问题,监管层也会给一定时间去消化。

《暂行办法》将整改的时间截点设置在今年8月24日,距今仅120天。按照监管要求,届时未能完成备案登记的机构,或将被要求继续整改或者予以取缔。

沈鸿表示,网贷平台备案的启动时间,有可能延后一段时间,但验收时间不会延后。金融局将及时公示进展,按照“发放整改通知书、平台整改、验收、验收结果公示、平台申请备案公示、备案、备案结果公示”的流程进行。其中共有三次公示,最大限度做到信息公开透明。

五大重点问题

针对网贷发展过程中的存量问题,沈鸿表示,已经存续的平台,要重点解决以下五大问题:资金存管、风险准备金、线下门店、集合标、引入机构资金,并给出了基本的解决路径。

资金存管方面:在京的网贷机构,原则上只能选择北京本地银行或在北京设有分支机构的银行进行资金存管。由于具备网贷资金存管的银行并不多,在备案之前,在京网贷机构也可以找外省市银行进行存管,不影响整改验收。

风险准备金方面:网贷平台可以设置“风险缓释金”,但不能叫“风险准备金”或“风险备付金”。"风险缓释金"应该从平台盈利中提取,而不是从交易额中划出来,且不能对外宣传以强调"平台安全"。

线下门店方面:存量门店必须逐渐减少,未来严禁设立线下门店,“尤其是做推广宣传的门店、以采集信息及贷后跟踪为名义的门店,都将禁止”。金融局会给平台一定的时间用于削减门店,不会要求一步到位;第一步,要求单家网贷平台的线下门店压缩到100家以内,在经济较发达的省市,每个省市不要超过5家门店;第二步,根据各家平台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办法。

集合标方面:网贷平台上“多对多”的集合标必须禁止。虽然监管不要求一步到位,但网贷平台须拿出整改办法--怎么减,在备案之前要达到什么标准,如何保证实现。整改之后,决不允许出现新的集合标。

对于网贷平台引入持牌机构资金:不要在P2P平台上做,因为不符合《暂行办法》的要求。按照穿透监管原则,银监会要规范持牌机构的行为,监管的对象是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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